我朋友的共同創辦人分手比他實際的分手還要麻煩 我觀察到的階段: 1. 否認(第1-2週):「我們可以讓這個運作」 2. 談判(第3-4週):「如果我扮演一個較小的角色怎麼辦」 3. 憤怒(第5-6週):「你從來沒有聽我說」 律師(第7週以上):股權分配談判 最糟糕的部分: • 你們在每個共同擁有資本表的舊金山活動中都會見面,持續10年 • 共同朋友必須選邊站 • 你無法談論這件事而不傷害公司 他的前共同創辦人剛剛推出了一個競爭對手 我在8個月前根據他們的溝通模式預測到了這一點,但被告知我「太消極」 模式識別被低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