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公司同時向投資者出售股權和代幣是阻礙該行業作為可投資資產類別的最大無意錯誤。 這導致股權持有者和代幣持有者之間出現不可調和的利益衝突和不一致的激勵。 並非巧合的是,建立代幣回購計劃的加密項目(HYPE、PUMP、LINK)並未向投資者出售股權。 HYPE和LINK也沒有籌集風險投資資金,而這正是許多利益衝突壓力的來源。 但顯然,這對許多代幣來說都是一個問題,那麼該怎麼辦? 短期:如果你是一家加密公司,請不要雙重獲利,這是自我擺佈。要麼出售股權並最終上市,要麼將你的代幣視為捕捉價值的協議的準股權。 長期:我們需要建立一個監管體系,允許發行具有可執行投資者保護和明確收入權的“協議股權”風格的代幣。